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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昨日,朝陽法院當庭對歌手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一案作出宣判,李代沫獲刑9個月、罰金2000元。25歲的李代沫,曾參加《中國好聲音》第一季比賽,因演唱曲婉婷的《我的歌聲里》而一炮走紅。當日,對於指控,李代沫沒有任何辯解,表示“認罪”,不上訴。最後陳述時,李代沫表示渴望回到舞臺。曹璐 攝
  A14·北京新聞  (原標題:李代沫判9個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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